同學會會章

 

請按以下連結參閱同學會會章(2013年7月27日特別會員大會通過)
香港鄧鏡波書院鮑思高同學會會章(2013年修訂版)

請按以下連結參閱同學會會章(2013年7月27日特別會員大會通過)

香港鄧鏡波書院鮑思高同學會會章(2013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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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常務委員會於2015年9月成立了修章委員會,為了本繼續發展和維持穩定收入,本會會章已作以下的修訂:

 

原文:

第二章 會員

2.1 資格: 凡曾於母校肄業的同學,願意遵守本會規則者,經辦妥登記

手續後及得本會常務委員會核實,均可成為本會會員。如遇特殊情況,經本會會員大會通過,亦可成為本會會員。

 

 

修訂:

第二章 會員

2.1 資格

凡曾於母校肄業的同學,願意遵守本會規則者,經辦妥登記手續及繳交會費後,得本會常務委員會核實,均可成為本會會員。如遇特殊情況,經本會會員大會通過,亦可成為本會會員。

會費由本會常務委員會釐定,自會員大會通過修改會章(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後收取及無溯及力。修改會章前已成為會員者不受影響。



以上修訂已於2016年5月7日舉行了週年大會,並於大會內以29票贊成、3票棄權、3票反對,正式通過修改會章。

今後入會的舊同學需要繳交會費,而會費則由常務委員會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