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津貼 (2019/20學年)

財政司司長建議在2019/20學年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學生津貼,這項措施已於2019126日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


教育局透過學校派發「學生津貼」申請表格及核實學生身份。已預印學校和學生的基本資料 (表格B) 已於今天派給學生,請家長 / 監護人填妥表格B的各項資料(申請人必需是父//監護人),於115日至17日交回班任,學校於填妥的申請表格蓋上學校印鑑確認學生為本校學生後,將申請表送交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 (學校於農曆假期前遞交首批表格)。個別學生如未能於117日交回已填妥的表格,請於214日前交回班主任 (學校將安排分批遞交表格)


教育局預計於收到申請約六星期開始逐步透過銀行轉賬向家長發放津貼。家長如有問題,請與學生事務主任高志佳老師聯絡 (電話:2527 2427)



參考資料: 
教育局學生津貼網頁連結


陳永堅校長